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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

关于存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贷款利率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为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9]第30号)的要求,现就存量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 转换范围:本次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范围为:汇丰村镇银行目前已发放的、参考央行基准利率定价的全部存量浮动利率人民币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但贷款到期日在2020年8月31日之前的存量贷款可选择不转换。

2. 转换原则和工作安排:客户可将由原贷款合同约定的基于“央行基准利率”定价转换为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浮动利率(参考5年期以上LPR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加点数值=原合同当前的执行利率水平 - 2019年12月发布的5年期以上LPR,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利率定价基准只能转换一次,转换之后不能再次转换。利率定价基准按上述规则完成转换后,当前适用利率保持不变,但每年应在贷款发放日对应的同一个日历日按照当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新公布的五年期以上的LPR及以上确定的加点数值对贷款合同适用利率进行调整。

3. 办理渠道和方式:借款人应与我行签署相关书面协议对利率定价基准进行转换。若贷款存在共同借款人,需主贷人及所有共同借款人共同确认上述转换。

4. 办理时间:我行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后续接受客户在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定价基准转换,请留意我行通知并在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上述转换。

感谢您对汇丰村镇银行一贯的大力支持!如有任何疑问,可通过汇丰村镇银行24小时服务热线400-820-3919查询,或致电当地汇丰村镇银行了解详情。

特此公告。

 

汇丰村镇银行

2020年3月13日